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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11-08
  •  檢核日期:110-11-12

求才證明書自發證日起60日內有效,將不另行電話通知,另本分署自108年1月起實施求才證明書無紙化(營造業、屠宰工、外展看護工、雙語翻譯、廚工等五類及轉換承接案件仍須領紙本求才證明書)業務,您可由聘僱國內勞工名冊系統(https://laborbook.ejob.gov.tw/)查詢審核狀態及求才證明開立編號,據以向發展署辦理後續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