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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因應疫情協助專區
  •  更新日期:111-12-29
  •  檢核日期:109-03-19

★二度就業婦女之認定方式

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有關「家庭因素」凡結婚生育、料理家務或照顧家庭成員等相關因素均屬之,由求職者自行切結說明因家庭狀況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

★服務項目

  1. 推介合適之工作機會。
  2. 就業諮詢服務:
    如果當事人對於未來工作方向不清楚,提供一對一之專業諮詢。
  3. 結合其他資源排除就業障礙。
  4. 轉介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職業訓練,提升其求職技能。
  5. 推介臨時性工作:
    求職登記後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推介就業,於求職登記日起14日內未能推介就業,就業服務機構得推介其至用人單位面試通過後,從事臨時性工作,並發給臨時工作津貼。
  6. 運用由「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協助其就業:
    由就業服務機構依相關辦法推介上述特定對象至申請多元方案之民間單位工作,以培養其工作能力。

★就業服務據點:

※中彰投分署所屬各就業中心

彰化就業中心 047-274271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838號1樓

員林就業中心 048-345374   彰化縣員林鎮靜修東路33號

南投就業中心 049-2224094  南投縣南投市彰南路二段117號

臺中就業中心(委辦臺中市政府) 04-22225153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59-1號

豐原就業中心(委辦臺中市政府) 04-25271812  臺中市豐原區社興路37號

沙鹿就業中心(委辦臺中市政府) 04-26231955  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