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更新日期:115-06-08
  1. 計畫目的
    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
  2. 補助對象
    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且投保單位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之在職勞工。
  3. 補助內容
    參訓學員需先繳交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每一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每名勞工3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0萬元。
  4. 辦訓單位申請資格
    1.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大專校院。
    2. 於申請受理截止前,依法設立二年以上之職業訓練機構、勞工團體、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
    3. 本計畫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含)前一百二十日期間持有本署TTQS最近一次訓練機構版或外訓版評核結果為通過門檻(含)以上之有效證書,且其組織章程或執行任務具有辦理訓練相關項目,且有編製專職人員辦理訓練。
  5. 訓練模式
    結合民間訓練單位針對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辦理企業包班或聯合企業包班,透過全額補助訓練費方式,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
  6. 本計畫受理申請說明
    1. 依據「充電起飛計畫」第52點規定:本計畫於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10月16日止受理申請。
    2. 受理申請方式:採線上與紙本雙軌並行,請於期限內(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完成線上作業或紙本遞件(皆需備函),向轄區分署提出申請(以送達日為憑),另本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時不再受理申請。
    3. 辦理期間:115年8月1日至115年10月16日止,並應於115年11月30日前結訓。
    4. 訓練單位所提之訓練課程,下列產業別優先核定,其他產業為輔:
      1. 屬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五大信賴產業推動方案」、「六大區域產業及生活圈」、「智慧國家2.0綱領」、「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AI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台灣AI行動計畫2.0」、「智慧機器人產業推動方案」、臺灣2050淨零轉型(含「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等各項政策性產業課程。
      2. 配合各分署區域特色、轄區重點產業發展需求者。
    5. 充電起飛計畫申請資格及辦理方式等資訊可於勞發署網站查詢。 (網址:http://www.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