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及計畫適用對象
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
(一)訓練模式:
結合訓練單位所辦理在職訓練計畫之訓練課程,提供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之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其他方式包含
- 對外招生公開班之在職訓練
- 非對外招生專班之在職訓練
(二)訓練對象:原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之在職勞工。
(三)實施方式:
- 勞動力發展署:輔導訓練單位開課,並核定補助。
- 訓練單位:提出年度在職訓練計畫,並依規劃開設對外招生公開班、非對外招生專班。
- 在職勞工:先繳費報名參訓,完成課程且符合補助條件,由訓練單位協助申請補助,政府再核撥費用。
二、在職勞工適用對象資格
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且投保單位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之在職勞工。
三、在職勞工補助內容
參訓學員需先繳交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每一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每名勞工3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0萬元。
四、充電起飛計畫適用事業單位之認定產業類別
(一)加強輔導型產業
(二)受衝擊產業
(三)受損產業
(四)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
五、辦訓單位申請本計畫提案資格
(一)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大專校院。
(二)於申請受理截止前,依法設立2年以上之職業訓練機構、勞工團體、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
(三)本計畫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含)前120日期間持有本署TTQS最近一次訓練機構版或外訓版評核結果為通過門檻(含)以上之有效證書,且其組織章程或執行任務具有辦理訓練相關項目,且有編製專職人員辦理訓練。
(四)充電起飛計畫申請資格及辦理方式等資訊可於勞發署網站查詢。(網址: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 )
六、辦訓單位申請本計畫受理期程
本計畫提案受理對象為訓練單位,因本(115)年度補助經費用罄,即日起停止受理申請提案作業。
七、聯絡資訊
專案辦公室聯絡資訊-朝陽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地址:40763台中市西屯區科園路21號2樓
電話:04-24608375分機201~220
傳真:04-24638491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訓練推廣科
(04)2359-2181分機1516、1524、1534、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