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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4-03-07
  •  檢核日期:109-12-08

一、目的 ➯ 為協助青年掌握國家重點產業發展契機,引領取得 5+2 產業及具發展前景之製造產業之關鍵技術能力,以協助青年就業。      

二、補助對象 ➯ 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以訓練課程開訓日為基準日)。

三、訓練職類 ➯應符合促進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之發展,可分為電子電機、工業機械、數位資訊、綠能科技及國際行銷企劃等五大領域。

四、補助額度 ➯ 本計畫補助每一參訓青年自付額及訓練單位所代墊之訓練      

五、補助方式➯

  • 本計畫青年應繳交自行負擔之新臺幣一萬元訓練費用予訓練單位。
  • 訓練單位代墊訓練費用(依訓練收費標準扣除自付額之費用)。

六、每月提供8,000元學習獎勵金,最高可領96,000元整。

七、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一)以參訓一班次為限(曾參加過產業新尖兵計畫者亦同),且出席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

   (二)青年參加本署與所屬各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於結訓後180日內者,不得參加本計畫。

   (三)續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應自行繳交訓練費用。

   (四)參加本計畫之青年於訓練期間不得為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

八、本計畫受理申請說明:

      1.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3年1月23日發訓字第1132500173號公告辦理。

      2.產業新尖兵計畫訓練課程受理申請期間如下:

         (1)當年度下半年課程受理期間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

         (2)次年度上半年課程受理前間為:前一年度9月1日至9月30日止。

     3.訓練單位所提之課程應符合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之發展,且訓練課程職類應以電子電機、工業

        機械、數位資訊、綠能科技及國際行銷企劃之領域為主。

     4.產業新尖兵計畫申請資格及辦理方式等資訊可於勞發署網站查詢。

        (網址:http://www.wda.gov.tw)

九、服務專線:青年職涯發展中心04-22222700分機4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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