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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1-04-29
  •  檢核日期:109-03-19

透過2家以上有共同用人需求之企業,由本分署結合企業共同招募預備從業員工,共同規劃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專精訓練課程,訓練課程先後於本分署接受基礎訓練及企業接受實務訓練等二階段訓練,結訓後成績合格由企業僱用為正式員工,培訓企業所需人力,藉著雙方的合作與努力,創造勞資雙贏之新機。

◎辦理方式:

  1. 需由2家以上之有用人需求企業提出開班申請,本分署將依企業需求量身規劃訓練課程。
  2. 配合企業用人及技能需求,共同訂定招募條件,並由本分署成立甄選小組,本於公開、公平原則辦理招生。
  3. 訓練課程先後於本分署接受基礎訓練及企業接受實務訓練等二階段訓練,結訓學員經企業考評合格後正式聘用。
  4. 實務訓練期間由事業單位為學員投保意外平安保險及提供工作津貼。
  5. 相關訓練費用(鐘點費、學雜費、材料費、學員勞保費等項目),由本分署依政府相關預算科目項下編列支應,學員訓練費用由政府全額或部分負擔。

◎參訓資格:
年滿15歲以上之失(待)業者民眾,且符合用人企業之招募條件。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日間。

◎上課地點:
第一階段基礎訓練:本分署臺中訓練場(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第二階段實務訓練:用人企業。

◎服務專線:
自辦訓練科04-23592181分機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