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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辦職前訓練學員預聘制度
發布單位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103-12-26

檢核日期

1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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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4


本分署為提供企業優先選才機會,並建立與企業良好的互動管道,特訂定預聘制度,冀望企業於學員受訓期間,透過本分署媒合,瞭解學員所習得的技能,遴選適合企業所需之優秀人才,並提供訓期間獎助學金,預聘學員於結訓後至企業服務,創造本分署、學員與企業三贏之契機。

流程:

1.企業透過本分署媒合活動,招募錄取職訓學員,且錄取薪資達3萬元起,即可啟動參加預聘制度。

2. 由公司提供一筆一次性獎助學金予學員(基本金額為2萬元起)並簽訂預聘協議書,保障雙方權益。

優勢及特色:

1.      提供獎金提高誘因吸引優秀人才

2.      提早預聘人才提高就業穩定度

3.      由分署培訓專業技術,降低公司訓練成本。

4.      優先參加入班廠商說明會活動,優先選才

 

詳情請洽: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181#1610

E-mail:naomic@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