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推廣科
102-06-18
114-05-16
113-09-12
1942
Q: 請問新住民是否可參加委外訓練? A: 新住民之失業者參加政府主辦或委辦之各類職業訓練,全額補助訓練費用。 新住民資格條件﹔ 1.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 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2.前目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 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如您對於上述說明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與服務,歡迎來電詢問(04-23592181轉分機1541、1542)
新住民之失業者參加政府主辦或委辦之各類職業訓練,全額補助訓練費用。
新住民資格條件﹔ 1.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 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2.前目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 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如您對於上述說明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與服務,歡迎來電詢問(04-23592181轉分機1541、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