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二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第四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或駕駛人訓練機構。 第五類: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 第六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登記為J202010產業育成業、 J201031短期補習業)與人才培訓有關者,另登記為J201021汽車駕訓業及J201041遊艇與動力小船駕訓業,其辦訓職類應與公司本身之屬性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