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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專班
發布單位

訓練推廣科

發布日期

112-03-10

點閱人氣

288


訓練計畫

青年專班

訓練職類

工業類、商業類、綜合服務類

訓練時數

至少應達 300 小時(約 2 個月)以上為原則

訓練機構

第一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二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第四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或駕駛人訓練機構。

 

第五類: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

 

第六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登記為J202010產業育成業、 J201031短期補習業)與人才培訓有關者,另登記為J201021汽車駕訓業及J201041遊艇與動力小船駕訓業,其辦訓職類應與公司本身之屬性有關。

招訓對象

限 29 歲以下之失(待)業青年

訓練費用

1.一般國民失業者自行負擔20﹪,餘由本分署補助。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失(待)業者,由本分署全額補助。

3.非自願性失業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對象」學員由本分署全額補助,課程符合全日制者,並得申請訓練生活津貼。

課程查詢

https://ttms.etraining.gov.tw/eYVTR/YR008

備註

 聯絡窗口:04-23592181分機1518吳小姐、1521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