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促進科
104-03-02
1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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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透過就業中心求才的廠商,皆須繳交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負責人身分證之影本作書面上的審核。2.另本分署會詳細詢問廠商工作性質及行業項目並清楚告知求職人,以確保求職人權益。3.如果您有發現本分署推介的廠商有不實的求才宣傳,請向本分署反應,以便派人查證,若經確認本分署將撤銷其求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