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113-10-09
230
※本分署社勞行政職系辦事員錄取人員: 正取:陳O惠 備取:劉O妤 ※本案職缺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自113年10月10日至114年3月9日止)。
※本分署社勞行政職系辦事員錄取人員:
正取:陳O惠
備取:劉O妤
※本案職缺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自113年10月10日至114年3月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