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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勞動部於113年5月2日發佈修正「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發布單位

諮詢服務及給付科

發布日期

1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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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為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協助員工減緩因身心障礙、年齡增長或產業變動等因素所致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促進其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適用對象 申請單位
1.身心障礙者

向工作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04)22289111#35426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

(04)7532474

※南投縣政府

(049)2204776

2. 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
3.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
4.劣耳聽力閾值在四十分貝以上,且與優耳聽力閾值相差二十五分貝以上,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之單側聽損者。
5.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之情事,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
6.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中高齡者。

※臺中就業服務站(委辦台中市政府)04-22225153

※豐原就業服務站(委辦台中市政府)04-25271812

※沙鹿就業服務站(委辦台中市政府)04-26231955

※彰化就業中心04-7274271

※員林就業中心04-8345369

※南投就業中心049-2224094 分機53
7.逾六十五歲之高齡者。
8.原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指定產業所屬事業單位之勞工。

※彰化就業中心04-7274271

※員林就業中心04-8345369

※南投就業中心049-2224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