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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通知】本分署113年餐飲單位場地申請案之資格審查結果
發布單位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1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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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一、本案審查結果計有1家餐飲申請單位-屹辰企業社(丹丹蔥油餅)不符合資格,其餘4家「豆豆咖啡館」、「早安花博村」、「中華麵線煎餃」及「亞米養身飯糰」皆為合格。


二、經查本案4家申請合格單位,因申請時段皆未重疊及超額情形,免再辦理抽籤作業。


三、另申請合格單位應於113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預先繳清本次場地使用費,並檢附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法第13條之規定,且投保期限需合於本次申請之效期);如逾期未繳費者或保險資料不符規定者,將視同放棄使用權利。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案承辦人員-魏竹君小姐,電話:(04)23592181分機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