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推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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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什麼樣的勞工可申請這計畫參加訓練,接受補助? A: 年滿 15 歲以上,由受僱事業單位為其投保勞保(就保),並與事業單位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並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本國籍勞工。 2.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 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人員,經其雇主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以上勞工不包括事業單位於最近一次或當次通報減少正常工時期間內所僱用者。
年滿 15 歲以上,由受僱事業單位為其投保勞保(就保),並與事業單位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並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本國籍勞工。
2.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 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人員,經其雇主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以上勞工不包括事業單位於最近一次或當次通報減少正常工時期間內所僱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