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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簡介
發布單位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107-05-21

檢核日期

1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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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


目的:
為失業之被保險人建構創業友善環境,創造就業機會,提供創業陪伴服務及融資信用保證專案。

對象: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而有意自行創業者,並具備下列資格:

  1.  接受本部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
  2. 3年內參加本部或政府機關(構)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
  3. 登記為所營事業之負責人,且登記日前14日內無就業保險投保紀錄及未擔任其他事業負責人。

特色:

  1. 負擔鬆: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貸款之期間最長7年。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
    貸款戶自行負擔信用保證0.5%保證手續費。貸款人前三年免息,由本部全額補貼利息,第4年起固定負擔年息1.5%,利息差額由本部補貼。
  2. 免保人:本貸款由銀行提行貸款資金,政府提供貸款戶9成5信用保證,免提擔保人。
  3. 要輔導:指派創業顧問提供全程創業陪伴輔導。
  4. 重培訓:實施技能培訓,開辦創業入門課程、進階班及安排職場見習。
  5. 有配套:成立創業同儕成長互助社群,協助建置商品行銷網路及社政資源轉介。

創業諮詢服務專線:0800-092-957,提供完全免費的創業諮詢輔導!

微型創業鳳凰網:https://beboss.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