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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4-30
  •  檢核日期:109-03-19

一、引言

本分署所屬各就業中心提供「就業服務一案到底」服務,強調單一窗口、固定專人及一案到底之精神,由專人辦理預約服務,讓民眾可以依個人需求,事先安排時間到中心接受服務,從而減少等候時間,更能針對申請人特性,擬定客製化就業行動計畫,提高媒合率。

二、服務對象

(一)年滿十五歲以上國民,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備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至各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
(二)外籍或大陸配偶可持居留證或工作證辦理求職登記。

三、服務方式:

各就業中心櫃檯服務人員會依照您工作志願、興趣及能力予以推介就業,並視個別需要提供後續服務,以確保您穩定就業。為避免您久候,建議您先行向就業中心預約辦理時間,再依預約時間至就業中心辦理,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四、各就業中心服務區塊簡介:

(一)接待台:
1.由志工引導並協助民眾辦理相關業務。
2.提供各類申請表格及協助填寫。

(二)就業資訊區:
1.提供工作機會分類資料夾,提供求職民眾最新徵才資訊。
2.公佈欄張貼廠商急徵人才、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相關訊息。
3.就業e點靈-最新觸控式工作機會搜尋機,提供更方便友善的服務。
4.相關就業保險法、職訓資訊、失業給付宣導品提供索取。
5.免費就業機會電腦查詢、列印及登錄個人履歷。

(三)求職服務:
1.簡易諮詢。
2.受理求職登記及就業媒合。
3.受理失業給付申請、辦理失業給付認定及再認定。
4.提供民眾職業訓練諮詢評估後,轉介參加合適職訓課程,取得一技之長,為下一個工作先做好準備。

(四)諮詢服務:
1.提供個別化、專業化就業諮詢服務。
2.如果民眾需要另外社會資源協助,將轉介社會福利或衛生醫療機構。

(五)求才服務:
1.受理廠商求才登記。
2.主動拜訪廠商開拓就業機會。
3.辦理單一廠商徵才及聯合徵才活動。
4.移工求才、轉換、接續等相關業務。
5.辦理僱用獎助津貼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