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訊息公告】公告徵求「115年辦理托育人員職業訓練計畫」之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發布單位

訓練推廣科

發布日期

114-12-05

點閱人氣

1406


  1. 依據「辦理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補助要點」辦理。
  2. 預訓340人次,以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等3縣(市)為訓練地區。
  3. 申請資格:本分署轄區內之訓練單位,具備下列條件,並符合衛生福利部所訂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9條規定者,得向本分署提出訓練計畫之申請:
    1. 設有相關學院、系、所、學士學程、科,並接受主管機關委託辦理之高中(職)以上學校。
    2. 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之團體,並經專案報衛生福利部核准辦理者。
  4. 本計畫分3階段受理申請,請有意願辦理托育課程之訓練單位,依限以公文函送申請資料至本分署供核(以本分署收受公文日為準),受理申請及開訓期間如下:
    1. 第1次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 115 年1月23日下午5時止,預計開訓日為115年4月1日至115年12月30日。
    2. 第2次受理期間:自115年4月15日至115年5月15日下午5時止,預計開訓日為115年7月15日至115年12月30日。
    3. 第3次受理期間:自115年8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下午5時止,預計開訓期間為115年11月1日至115年12月30日。
  5. 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1. 訓練單位資格審查表。
    2. 立案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組織章程影本,無則免附。
    4. 訓練計畫書1式7份。
    5. 訓練場地及設備資料表;訓練場地為租借者,另檢附場地租借證明。
    6. 練場地符合建築物消防安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利用公、私立學校或政府機關場地辦理者,得免附。
    7. 師資及助教資格證明影本
    8. 其他必要文件。
  6. 訓練計畫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由本分署邀請地方政府主管單位及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各訓練單位所提訓練計畫,並將審查結果函送地方政府核備後,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最新消息」。
  7. 本案作業規定及表件請參閱附件,及相關法規如下:
    1. 辦理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補助要點(https://reurl.cc/dqL7m2)。
    2.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https://reurl.cc/pKrL94)。
    3. 委託或補助辦理職前訓練評鑑計畫(https://reurl.cc/GG4eGv)
  8. 本分署聯絡方式:
    1. 地址:4076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2.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3592181-1512王小姐、1517陳小姐。